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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3-07-07 13:18:05 作者:曹czj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8篇)篇一

今天下午在在我校进行了一个交通安全讲座,我校邀请了县交警队同志到我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大力宣传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杜绝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记,珍爱生命。

我认为开展这次活动相当有意义,我学校门口就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拉沙的大车整天川流不息的,奔驰在校门口的路上,这就不得不天天给学生讲交通安全了,学校领导也天天在全校师生前讲,在开班主任会上也强调交通安全,我们班级也开了不少关于交通安全的班会,但我们讲的无非就是走路时要靠右走等最为基础的安全常识。

在本次活动学生和老师都收益匪浅,讲座的一开始警官提出一个问题,再凶猛的老虎一次只能吃掉一个人?而一起交通事故可以引起一人、几人甚至几十人的伤亡,这就映众了车祸猛于虎这句话。通过本次讲座知道了一些日常生活存在的安全细节,警官通过列举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如何应对交通事故,认识一些安全标示等等。本次讲座中间还穿插着知识竞赛的形式进行,学生的参与度高涨。我相信通过本次交通部门的专业知识讲座,能帮助学生提高交通安全素质。

珍爱生命就是要快乐的生活着每一天,每天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每天都生活在欢声笑语中,每天都生活在美好的世界里,这样的生活多么幸福,多么惬意啊!然而当我们每次听到或看到安全事故发生以后,才知道现实是多么的残酷。

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高达10万以上,位居世界第一。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是,看了那么多发生在交叉路口,十字路口,人行道上的交通事故,我们深深地感到其实危险是无处不在的。教官讲了交通知识: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不要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一定要左右观望,等到确保没有车辆时再安全通过,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报一丝丝侥幸心理。

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挽来的。然而,社会上有些人却不愿学习,要他学也想学,而筹到付出了金钱,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可是,结果连生命也没有了,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刚才所讲的几起事故的当事人或死亡,或受伤或进了监狱。

我们生活在这样美好的世界里,一定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就像派出所教官所说的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的家庭,一定要记住这些血淋淋的教训!

交通安全常识: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8篇)篇二

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

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生命是唯一的,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得精彩。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皆知,可偏偏有一部分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把遵守交通规则当成耳旁风,从而导致一起又一起的交通事故带走了许多人的生命,让人们认识到了交通事故的可怕。就拿最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来说吧,他们几个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少年,由于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一刹那间,死神就夺走了他们的生命,酿成了血的教训。

像这样“鲜红”的例子还少吗?我们经常从新闻上看到一些交通事故,绝大都是因为酒后驾车而引发的。这些“鲜红”的例子告诉人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还有的司机和行人,他们有时就会闯红灯,这些都是安全隐患。

据统计,每年大约有九万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这么大的数字,一定会让你震惊。但我们只要少引发一次事故,就会让一个美好的家庭更加幸福。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孩子,为了妻子不再失去丈夫,为了孩子不再失去父亲,为了我们不再失去亲人,我们都应该一致行动起来,遵守交通规则,宁停三分,不争一秒。

同学们,让我们时刻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永远铭记血的教训,遵守交通规则,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让安全永驻人间!

交通,在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却也夺去了许多灿烂的生命……

学校的安全宣传让我深深认识到了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或电动车上路巨大的潜在危险,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首先,未成年人不能骑摩托车或电动车上路。一方面,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或电动车是法律不允许的,是一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由于骑车没经验,不太会留意,关心周围的情况,交通意识比较淡薄,就很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留下永久的伤痕和记忆。

其次,我们除了要铭记“过马路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等基本的交通法规外,还要时时注意身边。比如:当我们要过马路时如果有汽车飞奔而来,切记不把自己的生命交给那些酒驾醉驾或者是心情急躁爱闯红灯的司机手里,看清楚了道路情况再行走。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有可能这一等就避免了一场事故。

在这里我为大家提供一个数据:全国每年因交通死亡人数达xx万人;

二是每x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轮下;

三是每x分钟就有一人因交通事故而致残;

四是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可想而知,交通安全是多么重要。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能尊重自己的生命、家人的感受和社会的秩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依法守法,进行安全交通。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8篇)篇三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xx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

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

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

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

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

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

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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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心得体会(8篇)篇四

也许,在有人眼里,‘安全’这两个字,只是一个抽象的词语。可是,你享受了生活的赠予,就会明白它的含义。注意安全!一个普通语句,就像一张通行证,把守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多少次在你耳边响起,为的是不让你失去自己!安全使生活丰富多彩,人人有自己的位置,安全让你延伸生命的轨迹,更多地为社会创造价值。

每当看到这段富有含义的诗,我总会想到: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展的生活富裕了,特别是人民的交通方面多姿多彩,有天上飞的,地上跑的。

六千多年前有了滚木拖运;五千年前先后有了独轮车和马车;五百年有了蒸汽机车和汽车;十几年前就有了汽车、卡车等交通工具,可是,现在的确与众不同了,有着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照现在看来,交通越来越发达了,人们就不用那么辛苦运东西了。但它只有优点没有缺点吗?不,它当然也有很多的缺点。

比如说交通堵塞,有时候坐车比步行来得慢,上班和下班都非常拥挤,还会让一些员工和小学生们迟到。

还有无情的车祸使人们惨死,随着交通迅速发展,交通事故已成了一大公害,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国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以上。

记得之前有一篇新闻报道:有一名男初中生骑着摩托车载着一名女初中生,一跃而过,身后留下飘扬的尘埃,可是,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而他们又没带伞,就想快点回家,因此摩托车的速度又增快了几分,但是,却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突然开过来一辆大卡车,男初中生连忙调整摩托车方向,可惜,最后走错方向,于是最后俩人都倒在了鲜红的血泊里。

多么年轻的生命啊,就像鲜花还没绽放就凋零了一样,所以说路好车好安全最好,慢行快行平安就行最后,让我们一起创造一个和平、安全、美丽的健康社会吧!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8篇)篇五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不留意交通安全,而是鲁莽行事。司机开着车,跳了过去。驰骋的过程中还剩下什么,只留下飞扬的尘埃?你看到身后巨大的恐惊和哀痛了吗?醉驾者在“拂晓”的暮色中摇曳,你迷模糊糊,没有任何思绪。你怎么能冒这样的风险?当我看到“司机的饮料,亲戚的眼泪”的标语时,我为你的无知深感惭愧。在你心目中只是一张白纸吗?只是意味着空虚吗?这让我陷入了深思!

有一次,在一个酷热的夏天,一个小男孩为了捡一个心爱的球,舍命地直奔路中间。或许,他还年轻,他简洁的想法没有预料到可悲的后果。不幸的是,一张卡片。

车飞奔而来,把他压得粉身碎骨,把他永久压在土地深层,父母的泪如同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又有谁能够听到他们的召唤,上天是慈爱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可又能怎样,只有无可奈何的哀叹,忍受着苦痛,真是可悲啊!一辆载重汽车由于超载以至被滚下那万丈深渊,那轰隆声回响山谷,可那位年轻的司机却抛弃一切毫无声息的走了,走得那样伤感,那样的哀思。

那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在我们的眼前一闪而过,可那哀思的.情景却铭刻于心,那是血的挣扎,那是苦痛的泪痕,那是怜悯的目光。在一次次恶剧不断重演之时,我们是否有所体会,莫非不应当为此而珍惜珍贵的生命吗?或许他们死不瞑目,在黑暗中,那哀叹永不停息。或许,他们在告诫我们:应当留意交通安全,珍惜拥有。这是他们唯一的话语,这是他们一生中最为精典的佳话。他们已深深领悟到生命的脆弱与坚韧,它取决于你对它的珍惜。

遵守交通,留意交通安全,这是全人类的召唤,大家没有理由,只有责任,有为全人类生活美满幸福的责任,这便是大家唯一的准则。

亲爱的同学们,朋友们,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遵守交通安全、交通法规,让幸福永久伴随着我们,在那时候,你将会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与对于生命的垄断,为了一切,让我们共同为交通事业而努力、共同欢呼、共同为祖国取下最为绚烂的一页,让那交通的泪痕永不渗出,在那张白净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8篇)篇六

听到那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我的心怦怦直跳: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竟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山西沁源县二中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带挂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学生的尸体。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这些不能不使我们感到心有余悸。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

我们真应该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和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曾经有过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过一些伤害。我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都应避让来往的车辆。

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为了我们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让交通事故远离我们。

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来到这时间都有自己的使命,在没有完成自己使命之前,绝对不能半途而废,生命也不能丢失。

交通安全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几大安全隐患之一,许多人因为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承担起了负债,这次讲座中,让我认识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讲座中有一起事故:一天晚上,孙某带着四位朋友喝酒,酒足饭饱后孙某认为自己还很清醒,就开着车载着朋友走了,不料车辆发生侧翻,带走了两人的生命。事后孙某悔过万分,我想要是还有重来的机会,他绝对不会这样做。我们要在我也想来临之前做好防范。可以避免丢失自己宝贵的生命,葬送他人的美好生活。

讲座中还讲到头盔的重要性。头盔,日常生活中的物品,但有的人甚至连有都没有,可能是他们没有经历过,或身边没有,当身边的朋友发生意外,他们以后就会提高警惕,头盔是他们的不二之选,头盔可以大大保障他们在事故中的生存率,我们在视频中可以看到戴了头盔的人只是受了些皮外伤,没戴头盔的人则是抢救无效去世,鲜明的对比使我们非常惊讶,当我们想到那一颗颗碎裂的头盔,若是自己的头时不禁吸一口凉气。

遵守交通规则,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让亲人少一点担心。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8篇)篇七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交通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和工作的节奏越来越快。汽车已成为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快捷。在我们赞美和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虽然我们只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中看到了悲剧场景,但我们知道这一幕实已发生,悲剧还在继续。每天,世界上有多少人死于无情的车轮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的家庭妻儿失散,家庭破裂而死亡?“交通安全”是全世界呼吁的一个真正的话题,但这些事故大多是由肇事者无视交通规则造成的。这场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血腥的交通事故总是提醒人们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永远不要把生活当作儿戏。在很短的时间内,肇事司机变成了永远的遗憾。亲属们沉浸在这场悲剧中,毫无意义地喊叫着。最后,只有一辈子的遗憾和眼泪,生活不像死亡,上帝是公平和吝啬的。他只给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交通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在我们身边,教育我们,告诫我们。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一定要安全”,“水火无情,人人皆知”“消防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视频后,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工作,消除隐患,才能保持企业消防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我们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对交通消防安全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我们终于深刻认识到交通消防安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不仅是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确保国家、人民、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安全比泰山更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杜绝交通火灾事故,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警示牢固扎根于自己的思想之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示青春和生命的价值。因此,我必须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警告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驾驶和防火意识;在作风上,坚决贯彻谨慎驾驶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要以身作则,引导和推动。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8篇)篇八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心得体会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 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